加州的水——城市林業適合哪裡?

我有時想知道城市林業如何在改善加州空氣和水質等大規模州問題中創造並保持強大而有彈性的存在。 當州立法機關提出特定主題(例如 AB 32 實施和 2014 年水債券)時尤其如此。

 

以後者為例。 八月份修訂的兩項法案試圖重新定義下一個水債券的形式。 大多數利益相關者都同意,如果它能獲得 51% 或更多的民眾選票,那麼它看起來就不會像 2014 年選票上的情況一樣。 它的尺寸會更小。 它不會分裂環境界。 它不會有專項撥款,這是以往債券的支柱,為 30 個不同的項目分配數十億美元。 這將是真正的“水債券”。

 

對我們來說,顯而易見的問題是“城市林業適合或可以適合哪裡?”

 

當加州ReLeaf 和我們的幾個全州合作夥伴在立法會議的最後兩周思考這個問題時,我們採取了“啃咬邊緣”的方法——試圖將現有的對城市綠化和城市林業不明確的語言解釋為盡可能強。 我們取得了一些進展,並等待著看看是否會重演 2009 年的故事,即在半夜拉選票,價格上漲數十億美元。

 

這次不行。 相反,立法機關轉向繼續開放和透明的公共程序,目標是在 2014 年會議初期解決該問題。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鬆了一口氣,然後根據新方法和對水的具體關注,立即重新審視了城市林業在這一紐帶中是否發揮作用的問題。 答案是“是”。

 

35年來, 城市林業法 通過戰略性綠色基礎設施支持,加州成為改善水質的典範。 事實上,正是州立法機關宣布“通過提供環境服務的多目標項目最大限度地提高樹木的效益,可以為城市社區和當地機構的需求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增加用水量”供應、清潔空氣和水、減少能源使用、洪水和雨水管理、娛樂和城市復興”(《公共資源法》第 4799.07 條)。 為此,立法機關明確鼓勵“開發利用城市森林進行水源保護、改善水質或雨水收集的項目或計劃”(《公共資源法》第 4799.12 條)。

 

該法案在其他幾個部分中討論了改善水質的試點項目,以及“實施城市林業計劃,鼓勵城市地區更好的樹木管理和種植,通過援助城市地區來增加綜合、多效益項目”的必要性。通過創新的解決方案來解決問題,包括溫室氣體排放、空氣和水質不佳對公共健康的影響、城市熱島效應、雨水管理、水資源短缺和缺乏綠地……”

 

昨天,我們與州議會大廈的多個合作夥伴一起向法案作者和州參議院成員表明了我們的意圖,即我們正在尋求將城市林業明確納入修訂後的水債券中。 加州ReLeaf 與加州城市森林委員會、加州本土植物協會、公共土地信託基金和加州城市溪流合作夥伴一起,在關於水債券的信息聽證會上作證,並談到了城市綠化和城市林業給城市綠化和城市林業帶來的巨大價值。努力減少雨水徑流、減少面源污染、改善地下水補給和增加水循環利用。 我們特別建議對這兩種債券進行修改,以包含“恢復全州河流公園道、城市溪流和綠道,包括但不限於根據第 7048 條建立的城市溪流恢復計劃支持的項目,加州河2004 年《公園大道法》(《公共資源法》第3.8 部分第5750 章(從第5 節開始))和1978 年《城市林業法》(《公共資源法》第2 部分第4799.06 部分第2.5 章(從第4 節開始)代碼)。”

 

與我們合作 網絡以及我們的全州合作夥伴,我們將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繼續通過有關城市林業與水質之間聯繫的基層宣傳和教育的協調戰略來宣傳這一案例。 這將是一場艱苦的戰鬥。 您的幫助至關重要。 並且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需要您的支持。

 

將城市林業打造成下一個水債券的運動現已開始。

 

Chuck Mills 是 California ReLeaf 的項目經理